*申报对象:
1.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
*申报条件:
1.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以法人代表身份办理就业登记;
2.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
*申报材料:
1.《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
2.《舟山市就业促进资金申请表》;
3.《舟山市创业者社保补贴申请表》;
4.身份证、市民卡原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首次申报时提交)。
*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机构初审。现场完成受理及初审工作;
3.机构复审公示。进行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公示7日;
4.资金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发放补贴。
*奖补标准:
1.补贴金额为企业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这三项最低标准之和;
2.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