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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高校创业者社保补贴办法

2016年12月18日 10:45  浏览次数:[]

*申报对象:

1.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

*申报条件:

1.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以法人代表身份办理就业登记;

2.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

*申报材料:

1.《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

2.《舟山市就业促进资金申请表》;

3.《舟山市创业者社保补贴申请表》;

4.身份证、市民卡原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首次申报时提交)。

*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机构初审。现场完成受理及初审工作;

3.机构复审公示。进行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公示7日;

4.资金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发放补贴。

*奖补标准:

1.补贴金额为企业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这三项最低标准之和;

2.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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