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1.高校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
*申报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以法人代表身份登记就业;
2.自工商营业执照取得之日起3年内,新招用人员并为其办理就业登记,且按规定交纳社保满1年以上。
*申报材料:
1.《舟山市就业促进资金申请表》;
2.《舟山市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首次申报时提交)。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向属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机构初审。现场完成受理及初审工作;
3.复审公示。进行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公示7日;
4.资金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发放补贴。
*享受标准:
1.每带动1人补贴2000元,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