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同时满足浙江自贸试验区对优秀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设浙江海洋大学第二期自贸人才创新班。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自贸试验区研究院、自贸试验区教育教学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依托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在自贸试验区政策、实践上的优势和大学雄厚的学科基础和研究力量,开展自贸试验区理论研究和高水平人才培养,为浙江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培养要求
1.良好的综合素质。不同于国内市场,外国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从事相关自由贸易活动涉及到语言、文化、经济、生活等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自贸创新人才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强劲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文化阅历。具体表现为:能够掌握外语并流利地用外语进行沟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等。
2.较强的实践性。自贸相关业务实践性强,不是光靠理论研究就能完成的,充分了解相关部门政策法规的同时,要结合个人实践经验和阅历。目前,我们大多数企业需要的是能够高效便捷完成相关事务的人才,而不是只具备理论知识而缺乏实践的员工。
3.具有全球化思维。目前对于自贸创新人才来说,仅局限于传统的进出口等相关业务技能是远远不够的,能够实现跨国公司的良好管理和运行是全球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给自贸创新人才提出的另一更高要求。
三、培养方案
1.培养对象
第二期自贸人才创新班将继续面向全校招生,选取大三、大四学生作为组班对象,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2.计划学制与学业认证
(1)计划学制一年,2020年10月招生,2020年11月中旬开班;
(2)结业要求:学生按规定修满课程并且考核合格,颁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学习证书,并可获得浙江海洋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2学分。
3.授课方式
每个月安排一次线下课程,参考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实验班培养模式。课程形式为讲授、研讨、实践、师带徒等。
4.授课师资
师资主要由舟山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本校教师承担。将组织开设“自贸大讲堂”或“自贸沙龙”,“走进自贸试验区”活动等。
5.支持保障
(1)经济与管理学院安排日常教学,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提供实习场所和指导师资。
(2)设立班主任1名,实习研究生1名。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截至时间:2020年11月5日。
2、报名与选拔程序:
(1)报名者须填写《浙江海洋大学自贸人才创新班报名表》(附件);报名表书面稿由各班学委统一汇总,交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理楼321室);
(2)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组织开展选拔工作。开课前将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学员名单及具体课程通知;
(3)如有疑问可咨询:方晨老师(电话13857226476)。
附件:浙江海洋大学自贸人才创新班报名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