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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高校大学生网络创业认定实施办法

2016年12月18日 10:50  浏览次数:[]

*申报对象:

1.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

*申报条件:

1.在网上交易平台从事电子商务(网店)且经营地在舟山;

2.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

3.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占总分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占交易数百分比)在96%(含)以上;

4.申报认定前连续6个月,平均月交易笔数不低于40笔或平均月经营额在3000元(含)以上。若同时经营2家(含)以及网店且都符合条件2、3的,交易笔数或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申报材料:

1.《就业创业证》原件;

2.《舟山市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

3.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

*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向属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声请;

2.机构审核认定。审核通过的在其《就业创业证》上注“网络创业认定”,并备注网店名称和认定时间。

*奖补标准:

经网络创业认定人员,可按规定申报享受以下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一次性创业奖励(5000元);

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上一条:舟山市高校大学生一次性创业奖励实施办法

下一条:舟山市高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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