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大学生创客集市”活动承诺书
编号:
为培养创业意识,锻炼经营和管理能力,我主动向浙江海洋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申请参加“大学生创客集市”活动,并作以下承诺:
1.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2.服从创业督查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3.经营范围在《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内;
4.经营场所在《经营许可证》制定区域内;
5.所售商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6.所售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方面问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经营时间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周二、周五:18:00至22:00;周六、周日:中午12:30至21:30);
8.保持经营区域的卫生整洁;
9.每次经营带齐相关证件(经营许可证、负责人学生证);
10.不外借《经营许可证》,每次经营均有本人参与;
11.若未遵守以上承诺,立即退出大学生创业演练活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保管)
承诺人:
日 期: